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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用农产品批发供应与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抓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用农产品批发供应与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为保障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农产品市场稳定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环节供应保障与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市场监测预警

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双节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对粮油、蔬菜、水果、肉禽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供需情况进行每日跟踪分析。加强与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协调联动,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供应缺口和价格波动,制定应急调配预案。

二、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组织指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建立直供对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鼓励批发市场适当增加耐储蔬菜和冷冻肉品的储备量,确保节日期间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畅通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源头管控。对进入批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产地准出证明和购销台账制度,重点查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报告。

(二)强化抽检力度。双节期间对批发市场农产品抽样检测覆盖率要提高至日常的1.5倍,特别加强对节令性食品和易腐坏农产品的监测频次。

(三)完善追溯体系。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全面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确保问题产品可溯源、可追踪。

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环境。要求批发市场明码标价,公示农产品检测结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市场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消杀措施。

五、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批发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入场查验、信息公示等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或供应短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请各地于9月15日前将工作部署情况报农业部市场司,节日期间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让我们齐心协力,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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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2 1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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