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主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抽检聚焦于食用农产品批发这一关键流通环节,覆盖了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主要品类。抽检范围包括大连市主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部分大型批发企业的仓库和档口。共计抽取样品XXX批次,依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了实验室检测。
二、抽检结果分析
根据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本次监督抽检的XXX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XXX批次,样品总体合格率为XX.X%。
从抽检品类看,蔬菜类合格率为XX.X%,主要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水果类合格率为XX.X%;畜禽肉类合格率为XX.X%,重点检测了兽药残留及违禁添加物;水产品合格率为XX.X%,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渔药残留等;鲜蛋类合格率为XX.X%。
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个别批次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部分水产品中检出禁用渔药以及个别畜禽肉制品中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规定。所有抽检信息及具体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经营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及检验结果等)已同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依法公示,并可通过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详细名录。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于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一是责令相关批发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并召回问题产品,防止流入零售和消费终端;二是依法对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查明产品来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将涉及外地生产源头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并移送至产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溯源查处。
四、消费提示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五、下一步工作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批发源头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检测把关制度,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
特此通告。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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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2 06:21:32